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下属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市级机关事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和维修管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保障等机关事务;指导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市级机关运行所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三)建立健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
(四)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办法,并接受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配合财政(国资)部门分类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依据标准编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任务;监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用地集中统一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标准并贯彻实施,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和办公用房。
(六)按职责分工推进市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务用车配备原则、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车辆配备、更新、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对保留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
(七)推进市级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八)负责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节能目标指标。
(九)负责集中办公区会议服务、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绿化美化、餐饮服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供排水、供配电、采暖、供气、动力、通讯、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障工作。
(十)负责集中管理区域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干部职工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张晓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知恒
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正岳
内设18个科室:人事秘书科、规划财务科、国有资产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公务车辆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餐饮服务管理科、安全保卫科、机关事务管理一科、机关事务管理二科、机关事务管理三科、机关事务管理四科、机关事务管理五科、机关事务管理六科、机关事务管理七科、政府礼堂管理科、综合训练基地管理科、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科(庆阳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 暂无下属机构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人事秘书科 0934-823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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