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下属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度文件、规划、计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制度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制度建议。
(三)指导管理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实施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指导开展疫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隔离防控等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 作。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干部职工健康保健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 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制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协调推进健康庆阳行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及卫生健康行业乡村振兴工作。
(七)建立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全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妇幼健康、消毒产品、采供血机构等卫生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措施建议,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计划生育家庭各项扶助救助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制 度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制度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承担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 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 控制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强化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推动实施健康庆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更加注重预防为主,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更加注重健康促进,组织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 系建设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三)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 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五)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 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六)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 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 理机制。
第六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市发展改革委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 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措施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措施,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措施建议。
(二)与市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落 实医养结合制度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三)与市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食 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卫生健康委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与市医保局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党组书记、主任张伟:主持市卫生健康委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彩燕:负责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继续医学教育、人才培训、科研项目、工青妇及机关行政、机关财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外事、保密、信访、驻村帮扶和健康教育、老龄健康、医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市创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宣传科技科、老龄健康科、爱卫办、计生协会。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余海宏: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疾控局局长常杰:负责政策法规、法制监督、行政审批、扫黑除恶、诚信建设、政务公开、基层卫生、乡村振兴、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卫生与免疫规划、监测预警、地方病防治、食品风险监测、水质监测、禁毒、精神卫生、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市防控办日常工作。分管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传染病防控科、卫生与免疫规划科、监测预警科、地方病与食品风险检测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小伟: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医政医管、医疗质量、医疗纠纷调处、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医疗废物处置、主动创稳、平安建设、血液管理、中医药、妇幼健康、药政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工作。联系市中医药管理局工作。分管体改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妇幼健康科、药政科、职业健康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立文: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统一战线、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数字经济招商引资、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环境保护、人口家庭、托育服务、国家安全、卫生应急、军民融合、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规划信息科、人口家庭科、卫生应急科、信息中心。
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金桂:主持市中医药管理局工作,负责中医药产业、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
二级调研员王桂芳:协助常杰同志工作,主抓地方病防治工作。
二级调研员李元庆:协助王立文同志工作,主抓项目建设、信息化工作。
三级调研员白振远:协助戴彩燕同志工作,主抓老龄健康工作。
三级调研员袁选明:协助刘小伟同志工作,主抓职业健康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安全、信访、政务信息、督查督办等工作。牵头做好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管理、信息发布审核以及驻村帮扶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群众来信来访,管理机关和委属单位外事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评优选模、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组织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高级职称实践技能考试、工勤等级晋升报名资格审查、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规划财务与信息科(审计科)。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及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和委属单位预算决算、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负责《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协调推进健康庆阳建设。
(四)卫生法制和监督科。研究拟订卫生健康制度措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行业行政应讼和相关法律法规解释等工作。协调指导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计划,依法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系统政务服务窗口。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相关任务。完善全市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体系。
(五)体制改革科。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考核评估。
(六)医政医管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和污水处置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做好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工作。按程序要求选拔援外医疗队员。
(七)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措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健康帮扶,考核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健康庆阳行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庆阳行动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措施建议。牵头卫生健康行业乡村振兴工作。
(八)妇幼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省上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相关标准,协调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开展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中医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资格评审、中医药人才培训等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措施建议,完善生育政策措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相关制度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服务供给体系。
(十)老龄健康与干部保健科。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干部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干部保健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健康体检和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定期体检、保健知识宣传、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康档案,掌握干部保健动态及健康体检情况。
(十一)卫生应急科。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依规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十二)宣传科技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规划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宣传网络体系和 科研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提升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及行业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负责行业网络舆情监测、协调处置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以及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十三)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措施建议,落实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制度措施,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及省上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十四)职业健康科。组织拟订并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制度、措施和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治。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监督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十五)传染病防控科。拟订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治规划、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及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方案、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开展全市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调和防控效果评价,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的管理工作任务。开展传染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监督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
(十六)卫生与免疫规划科。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免疫中长期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苗控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疫苗接种服务、疫苗管理、免疫效果绩效评价、信访投诉办理、异常反应处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十七)监测预警科。拟订全市重大慢性病防治规划和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健全环境与危险健康因素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组织开展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非传染病疾病、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评估,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危险健康因素监测,学生常见病和营养状况监测工作。负责供水管网末梢水质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
(十八)地方病防治与食品风险监测科。贯彻落实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防治规划、计划、方案,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等工作。拟订全市国民营养规划、计划,指导全市食品营养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及食品标准宣传贯彻、跟踪评价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部门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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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电话:0934-82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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