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印发<庆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1月7日,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庆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全面深入了解《预案》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点,现对《预案》进行了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18年甘肃省省直部门机构改革后,省上对2011年10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11〕252号)进行了修订,并以甘政办发〔2018〕163号印发实施。主要修订部分为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职责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2019年,庆阳市进行了机构改革,对市直有关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职责也有相应的变化。为了和《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政办发〔2018〕163号)相对接,适应机构改革后的市直有关部门环境应急职责,市生态环境局对2017年12月8日印发的《庆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庆政办发〔2017〕218号)进行了修订,并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的意见,提请市政府以庆政办发〔2020〕2号印发实施。对应省级预案,市级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市直有关部门环境应急职责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修订目的
建立高效、协调的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以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为重点,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
四、组织实施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市、县(区)人民政府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指挥部,领导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制定控制措施,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置、现场救援、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
五、主要修订内容
新《预案》由8章和5个附件组成,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将原《预案》中篇幅较大且相对独立的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和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调整为附件。
1、新《预案》根据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环境应急职责,并将部门职责从正文调整到了附件。《预案》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预案》组织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和援助等措施。
2、新《预案》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调整了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辐射污染和社会影响几方面对事件分级具体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并从正文调整到附件,使正文更加精炼明了、分级标准更加明晰,增强了操作性。
3、新《预案》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4、新《预案》明确,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做好分析研判、防范处置、应急准备和舆论引导。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5、新《预案》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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